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、副主任王建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
日前,經湖南省委批準,湖南省紀委監委對株洲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、副主任王建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王建勇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,與他人串供,對抗組織審查;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,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;組織原則缺失,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;廉潔底線失守,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;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。
王建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惡劣、情節嚴重,應予嚴肅處理。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湖南省委批準,決定由湖南省紀委給予王建勇開除黨籍處分;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
責編:劉暢暢
一審:劉暢暢
二審:印奕帆
三審:譚登
來源:三湘風紀



